[临时公告]乐创技术: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07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公告编号:2023-105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钧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326,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5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安志琨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因个人原因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326,3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8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326,3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326,3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326,3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326,3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326,3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326,3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326,3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326,3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3-1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326,3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六 关于修 1,876,304 100% 0 0% 0 0%
订<对
外担保
管理制
度>的
议案
七 关于修 1,876,304 100% 0 0% 0 0%
订<关
联交易
管理制
度>的
议案
八 关于修 1,876,304 100% 0 0% 0 0%
订<利
润分配
管理制
度>的
议案
九 关于修 1,876,304 100% 0 0% 0 0%
订<募
集资金
管理制
度>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林祥、杨婷婷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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