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23-11-03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3-055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受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309,264,618.27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目前,本案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仲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一、 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仲裁委”)
仲裁通知书,广州仲裁委受理广州迪岸空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迪岸空港”、“申请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
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被申请人”)广告合
同纠纷,申请人申请被申请人减免广告发布费。有关仲裁情况说明
如下:
(一) 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迪岸空港
被申请人:广告公司
(二) 仲裁事由
2018 年 7 月,广告公司与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迪岸集团”)签订《2018 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T1 航站楼广告媒
体经营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广告公司按照《项
目合同》约定授予迪岸集团进行广告媒体建设改造、广告发布或广
告代理发布、传统媒体的画面装撤、日常维保等;经营期限为 58 个
月,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止,经评估考核合格,
合同可延期 3 年(详见公司《关于签订 T1 航站楼广告媒体经营项目
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申请人为迪岸集团为运
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告媒体经营项目所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双方对新冠疫情造成的影响评估不一致,申请人与被申请
人就履行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发生争议。
(三) 仲裁请求及说明
1. 裁决被申请人减免《合同》及补充合同项下应付被申请人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的 广 告 发 布 费 合 计
309,264,618.27 元。
2. 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 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本案对公司利润尚未造成
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仲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