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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风汽车: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2023-12-01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3——048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襄阳轻型商用
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
采购信息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经评审确定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中标价格为人民币 8,399.58 万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项目信息系统(智能制
造部分)采购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
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9)。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经充分协商,签订了《信息系
统智能制造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8,399.58 万元(含税)。
     3、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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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单项硬件设备到货和单项软件开发设计蓝图确
认完成后、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完成后、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依次向乙方
支付 10%、40%、40%、10%的款项。合同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现
金转账的方式支付。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客户项目进展要求时间内。
    5、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协议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
应将经甲方认可的履约保函交付甲方,本协议在甲方收到银行履约保函
后生效。
    6、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应在 24 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说
明原因;同时每延迟交货 1 天,乙方需承担不能及时交货部分总金额的
0.03%的违约金,以此类推累计计算。延迟交货达到 90 天,视为乙方根
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选择其它供应商代乙方继续完成本
协议,由此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延迟交货超过规定时间 90 天,或货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
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终止
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同时,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于本合同终止后 30 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
付的货款(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

    (3)乙方交付设备后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每逾期 1 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累

计计算。延迟交货达到 90 天,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

协议,并选择其它供应商代乙方继续完成本协议,由此发生的所有额外

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保证按照本合同文件约定的质量要求及样品制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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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须符合甲方的有关质量标准规定及样品制作,在甲方正常使用情况

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文件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

权要求维修、重做、退换货,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如甲方要求维修、重做、退换货,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完成

更换;若乙方逾期履行,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每日按照需维修、重做、

退换货设备价格的 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对因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固有缺陷引致的人身伤害或疾病或

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承

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该等伤害,疾病或损失系因甲方的疏忽,过失或故

意行为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操作),或使用了乙

方提供的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

任。

    (6)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违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标准

或本合同文件约定,并经甲方书面要求改正后,15 日内仍无实质性改进

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甲方已支付但乙方尚未履行部

分的货款。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本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

材料使用于本项目,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7)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付款,则自最后应付款日的第二日起,

每迟延一天,乙方有权收取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 0.03%的违约金。如甲

方迟延付款超过三十天,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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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相当于应付款项 10%的违约金,同时暂停供货或提供服务。

    (8)双方均不对间接损失承担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

金额,除故意或重大过失外,一方对另一方因后者遭受损失或损害而基

于合同提出的全部索赔的总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 。

    (9)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差旅

费、交通费、住宿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项
目建设所需,该项交易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智能制造和信息化水平,有力
支撑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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