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省 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上市公司”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新 能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浙江新能限售股的基本情况 2023 年公司向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 2 号权益类理财产品、浙江 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江山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4 家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 1.00 元; 发行 324,675,324 股股份;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4 月 7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 9.24 元/股。 (一)核准情况 2022 年 11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2022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931 号),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1 (二)登记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发行的 324,675,324 股股份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次限售股锁定期安排及预计上市流通时间具体如下: 序号 限售股持有方 限售股数量(股)锁定期(月)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 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2,813,852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610,389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822,510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432,900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878,787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6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822,510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 10,822,510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有限合伙) 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22,510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 9 10,714,285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封闭式 2 号权益类理财产品 10 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740,259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1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9,740,259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 12 9,740,259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 13 9,740,259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业(有限合伙)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4 974,035 6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合伙) 合计 324,675,324 -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 2 号权益类理财产品、浙江 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济南江 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24,675,324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量(股) (股) 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2,813,852 102,813,852 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610,389 64,610,389 0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822,510 35,822,510 0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432,900 25,432,900 0 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878,787 12,878,787 0 6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822,510 10,822,510 0 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 10,822,510 10,822,510 0 (有限合伙) 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22,510 10,822,510 0 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 9 10,714,285 10,714,285 0 封闭式 2 号权益类理财产品 10 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740,259 9,740,259 0 11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9,740,259 9,740,259 0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 12 9,740,259 9,740,259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量(股) (股)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 13 9,740,259 9,740,259 0 业(有限合伙)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4 974,035 974,035 0 合伙) 数量合计 324,675,324 324,675,324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2,196,675,324 91.35 -324,675,324 1,872,000,000 77.85 件A股 二、无限售条 208,000,000 8.65 324,675,324 532,675,324 22.15 件A股 股份总数 2,404,675,324 100.00 0 2,404,675,324 100.00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 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浙江新能 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对浙江新能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