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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视像: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8-16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9 名激励对
象离职,其已达成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其余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3 名激励对象离职,截至其离职生
效之日,其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达成任何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 名激励对象降职后不再符合参与
本计划的职务要求,其已达成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其余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降职后不再
符合参与本计划的职务要求,截至其降职生效之日,其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达
成任何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
    鉴于此,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拟将前述人员持有的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共计 1,864,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
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1,307,652,222 股减少至
1,305,787,722 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4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
之日(2023 年 8 月 16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
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15楼海信视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年8月16日起45天内9:00-11:00;13:00-17:00(双休日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电话:0532-83889556
   4、邮箱:zqb@hisense.com
   5、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15楼海信视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快递
名称请注明《申报债权》;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
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