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
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战略转型时期的
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届满到期,公司将在章程修订完成后立
即启动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
二、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朗毅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 9.92%
股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转型发展需求,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电磁线业务,公司拟受
让朗毅有限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 9.92%股权,并立即开展相关审计、
评估工作。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大通新材 100%股权。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具体作价将依据该部分股权的评估结果进行确定。如最终该部分股权评估价格超
过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届时将该议案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煌、薛黎曦、张健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大通新材 9.92%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