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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宋都: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07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2023-06-07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ST 宋都            公告编号:临 2023-07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盘价为 0.52 元/股,已连续 15 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人民币 1 元,即使后续 5 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 1 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
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之日,由于宋都控股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以至作为担保
方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其
名下存单已被债权人行使担保权利进行划扣,进而导致公司被宋都控股占用资金
13.2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0.67%。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9.8.1 条第一项,如控股股东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公司股票将触及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2 年度
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2022 年度内控审
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上述情况分别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上交所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盘价为 0.52 元/股,已连续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人民币 1 元,即使后续 5 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1/3
于 1 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
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
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触及交易类强
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7 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
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交易。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
六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分别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3-048 号、061 号、063 号、
068 号、070 号、071 号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七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
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
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
理续冻手续。
    (3)截至本公告之日,由于宋都控股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以至作为担
保方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
其名下存单已被债权人行使担保权利进行划扣,进而导致公司被宋都控股占用资
金 13.2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0.67%。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9.8.1 条第一项,如控股股东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公司股票将触及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2 年度
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4)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2022 年度内控
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上述情况分别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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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
《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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