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云天化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2023-08-03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
则,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内容、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权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4. 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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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项。因此,我们对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郭鹏飞、王楠、罗焕塔、吴昊旻
2023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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