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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天化:云天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 2023-089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
(授予)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授予)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拟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
     回购股份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决议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主动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若未能实施
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授予)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
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建
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
前尚未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若公司未能在披露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转让(授予)完毕已
回购股份,未转让(授予)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提前终止回购事宜之日起届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中“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实施股份发行行为”的规定,公

司承诺:“在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发

行方案前,完成上述股份回购事宜。”

    2. 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
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公司进行股票发行期间;
     (5)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1. 拟回购股份用途: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
案,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
成转让(授予)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授予)的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 拟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 每日回购股份数量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合理安排每日
回购股份的数量,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 个
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 100 万股的除外。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
 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回购。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本次回购
 股份的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
 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
 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
 价格区间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假设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
 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含),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6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7%;假设按照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
 股(含),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800 万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最终实际
 实施情况为准。
     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
 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回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
                      购价格上限,全部实施完   购价格上限,全部实施完
股份性质                      毕测算                   毕测算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                     (%)
1. 有 限 售
条件流通         90,000,000    90,000,000    4.9064     90,000,000    4.9064
股
2.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1,744,328,747 1,744,328,747     95.0936 1,744,328,747   95.0936
股
其中:回
购专户股                  0     6,000,000     0.327      8,000,000     0.436
份
合计          1,834,328,747 1,834,328,747       100 1,834,328,747        1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仍为 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
 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进一
 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本次回购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占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末合并报表总资产 0.25%-0.33%,净资产 0.83%-1.11%,不
 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
 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
 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内容、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权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本次回购方案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4. 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
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
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
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
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操纵市场行为。
    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增持除外)。公
司已公开披露的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控股股
东拟认购金额不低于 7.5 亿元,公司已承诺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
发行方案前完成股份回购事宜,因此控股股东暂无回购期间增持或主
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
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决议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主动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出售或注销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
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届
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的审议程序。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授予)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授予)
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
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
    1. 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
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
    2.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3. 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 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 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 存在因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但
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计划或
方案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
(授予)股份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
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