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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尔雅: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8-09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

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2022年度执行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唐安             肖慧琳             刘信光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