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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7-07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6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方
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后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
来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12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
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
程 序 。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086)。

    因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1 元
/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0.94 元/股(含)。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107)。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2-091)。回购期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2022 年 7 月 4 日、2022 年 8 月
2 日 、 2022 年 9 月 2 日 、 2022 年 10 月 1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0、临 2022-101、临
2022-118、临 2022-133、临 2022-138),并于 2022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诺德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临 2022-107)。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1,29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最高成交价为 11.28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8.38 元/股,回购均价约为 9.18 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 100,000,765.86
元(含交易费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41)。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


 序号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回 购 股 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
          后 依 法 注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      销 或 者 转 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 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
          让 的 相 关 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12 个月内 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
          安排        完成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 完成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
                  依法予以注销。               依法予以注销。


    考虑到目前公司已回购股份及其使用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
等客观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也为了保
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
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对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
安排进行调整,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三、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已回购股份及其使用情况、公司

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
方案。

    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相
关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
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事宜。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