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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2023-12-1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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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投票方式及地点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
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参加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8 号绿景红树湾壹号 A 座 16 层诺德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陈立志董事长

    四、审议会议议题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股东提问,相关人员回答股东的有关问题

    六、主持人宣布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监事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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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2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
范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对本次股东大
会议案进行投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表决方式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一)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1、现场会议参加办法。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每一议案可在“同意”、“反对”
或“弃权”格中的任选一项,以“√”表示,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未投表决
票,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力,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结果中做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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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填写《股东问题函》(详见材料
3),并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将所提问题交予相关人员,并进行集中回答。

    (二)网络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 A 股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如仅对某一项议案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
股东未参与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
算,并纳入表决统计。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
不得撤单。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员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组成,其中总监票人 1 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总监票
人和监票人负责出席现场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现场表决结果的报告上签
字,总监票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若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
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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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3 :

致各位股东:

   欢迎出席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热切盼
望您能为公司的发展,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书面提问方式。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及您欲提出的问题,记在下面空白处,
举手示意我们的工作人员,使我们可以及时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人员,以便在
集中回答问题时,能更有针对性地解答您的问题。谢谢您的合作,并再次感谢
您对公司的关注!

   您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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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4-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大华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3 年 12 月 5 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0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2,003.77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22.59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0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1000 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
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
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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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1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0 年 12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家。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黄海洋,2014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类型
       陈勇、                        行政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1              2022 年 3 月 10 日
       林万锞                        管措施    委员会上海专员办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陈勇、                        行政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2              2022 年 4 月 15 日                                  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
       林万锞                        管措施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项目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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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130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90 万元(不
含税)。本期相关审计费用将根据 2022 年审计的费用情况,依据 2023 年诺德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
格水平确定,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不高于 130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不高
于 90 万元(不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 年(2020 年-2022 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
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
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
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
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
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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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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