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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23-07-29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 西钢      编号:临 2023-07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6 月 20 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

宁中院”)裁定受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

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西宁特钢清算组担任西宁

特钢管理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

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45)。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7),通知债权人关

于西宁特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网

络 会 议 的 形 式 通 过 律 泊 智 破 会 议 系 统 ( 网 址 :

http://meeting.lawporter.com)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
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

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召开情况

    西宁特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其中,两项表决议案的网络投票通道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启。

    (一)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重整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3.管理人作关于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

    4.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5.债权人会议表决《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

变价方案》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青海江仓能源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

    6.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的说明;

    7.西宁中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二)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本案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

管理人成员、相关债权人等与会。在西宁中院主持下,完成了西宁特

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会议议程。

    二、债权核查情况

    (一)债权申报情况
    本案的债权申报期限经西宁中院确定,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止。截至申报期限届满日,管理人共接收 920 家债

权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额为人民币 10,374,082,789.70 元。

    (二)债权审查情况

    目前,管理人已完成上述 920 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初步审查工作,

确认债权总额合计 8,863,542,620.92 元。因涉及未决诉讼(仲裁)、

证据待补充等原因,暂缓确认金额合计 1,106,299,831.15 元。因超过

诉讼时效、证据不足等原因,不予确认金额合计 404,240,337.63 元。

    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继续审查,针对无异议债权,将适

时提交西宁中院裁定确认。

    三、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议案主要内容

    本次会议共有两项表决议案,分别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同意江仓能源

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表决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主要内容如下:

    1.《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夯实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提供有效支撑,管理人依法制定了《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未来将在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代表全体债权人和公司,对西
宁特钢所持青海润德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德科创”)

12.8%的股权进行处置。

    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西宁特钢对润德科创 12.8%的长期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0。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相关进展,并将严格按照

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同意江仓能源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

    由于西宁特钢系江仓能源第一大债权人,债权金额超过江仓能源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且西宁特钢与江仓能源同时被受理

重整,为确保江仓能源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表决的有效性,拟由西宁

特钢债权人表决《同意江仓能源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江仓

能源公司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下,拟处置的资产系其体系内低效、亏

损资产,且矿业权证依法被注销后,上述拟处置资产亦对江仓能源公

司未来发展无实际价值,当期处置有利于实现江仓能源公司财产保值,

维护包括西宁特钢在内的广大债权人利益。

    (二)议案表决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 12 时 25 分表决期限届满,两项表决议案

的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债权人数量的 98.49 %,超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

保债权额占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2.89 %,超过二分之

一。

    2.同意《同意江仓能源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的债权人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的 98.70 %,超过半数;同意债权人

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1.36 %,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两项表

决议案均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西宁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被

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

理,如果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继续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

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

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