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 西钢 编号:临 2023-11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以 现有 A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21.1459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 2,209,996,605 股 A 股股票,转增后西 宁特钢总股本将由 1,045,118,252 股增至 3,255,114,857 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 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本次转增股本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属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的一部分,公司将根据本次重 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调整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本 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将根据未来公司股 票价格的持续波动情况,并基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 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3 年 6 月 20 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 宁中院”)裁定受理西宁特钢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西宁特殊钢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西宁特钢管理人。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 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 01 破 3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 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西宁特钢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发布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 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108)。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以西宁特钢现有 A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21.1459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 2,209,996,605 股 A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 西宁特钢总股本将由 1,045,118,252 股增至 3,255,114,857 股。上述转 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按照《重整计划》的 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124,910,000 股股票用于有条件引进重 整投资人,1,085,086,605 股股票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西宁特钢及 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科技”)的债务,股票抵 债价格为 7.99 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除 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本次转增股本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除权相关事项 公司结合《重整计划》实际情况拟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 行调整,本次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 本+取得矿冶科技股权的转增股份数)+转增股份抵偿西宁特钢债务金 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西 宁特钢债务的转增股份数+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取得矿冶 科技股权的转增股份数) 上述公式中,转增前总股本为 1,045,118,252 股,为取得矿冶科技 股权而向矿冶科技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为 57,821,330 股,抵 偿西宁特钢债务的转增股份数为 1,027,265,275 股,重整投资人受让 的转增股份数为 1,124,910,000 股。转增股份抵偿西宁特钢债务的金 额为 8,207,849,547 元(1,027,265,275 股×7.99 元/股),重整投资人受 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对价为 1,515,000,000 元,不涉及现金红利。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西宁特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转增股份抵偿西宁特钢债务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 现金)/(抵偿西宁特钢债务的转增股份数+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 份数)=(8,207,849,547 元+1,515,000,000 元)/(1,027,265,275 股 +1,124,910,000 股)=4.52 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 于本次重整西宁特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4.52 元/股,公司 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 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 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 于本次重整西宁特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4.52 元/股,公司 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为本次公司调整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拟实 施转增的股票中,184,265,080 股直接登记至西宁特钢债权人证券账 户用于抵偿债务,1,074,910,000 股直接登记至西宁特钢重整投资人证 券账户,950,821,525 股登记至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 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 请执行股票分配和抵偿债务。 六、股本变动表及持股 5%以上股东变化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本变动 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转增前(股) 转增股份(股) 转增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45,118,252 2,209,996,605 3,255,114,857 总股本 1,045,118,252 2,209,996,605 3,255,114,857 2、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并完成股份过 户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转增前 转增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0 0% 974,910,000 29.9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 0 0% 50,000,000 1.54% 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0 0% 50,000,000 1.54% 信托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 0 0% 50,000,000 1.54%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 369,669,184 35.37% 369,669,184 11.36% 责任公司 青海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9.57% 100,000,000 3.07% 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0 9.57% 100,000,000 3.07% 北京恒溢永晟企业管理中心 61,182,733 5.85% 61,182,733 1.88% (有限合伙) 注:上表仅限因西宁特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产生的股份变动,根据西宁特殊钢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集团”)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西宁特殊 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西钢集团将不再持有西宁特钢的股份。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 重整等事项》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重整产业投资人北京建龙重工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投资主体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 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该等转 增股票;重整财务投资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 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承诺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 方式)该等转增股票。 八、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 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 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如果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法院的指导及管理人的监 督下依法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