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 西钢 公告编号:临 2023-12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1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79,074,48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579,074,4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8.5105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8.510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 《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玉成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焦付良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此次 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选举汪世峰为 1,577,587,733 99.9058 是 公司十届董事 会董事 1.02 选举丁广伟为 1,577,587,733 99.9058 是 公司十届董事 会董事 1.03 选举王非为公 1,577,587,733 99.9058 是 司十届董事会 董事 1.04 选举徐宝宁为 1,577,587,733 99.9058 是 公司十届董事 会董事 1.05 选举周雪峰为 1,577,587,733 99.9058 是 公司十届董事 会董事 1.06 选举司永涛为 1,577,587,733 99.9058 是 公司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1.07 选举何鸣为公 1,577,587,733 99.9058 是 司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1.08 选举范增裕为 1,577,587,733 99.9058 是 公司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选举杜明为公 1,577,587,733 99.9058 是 司十届监事会 监事 2.02 选举徐富祥为 1,577,587,733 99.9058 是 公司十届监事 会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选举汪世峰 602,677,733 99.7539 0 0 0 0 为公司十届 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丁广伟 602,677,733 99.7539 0 0 0 0 为公司十届 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王非为 602,677,733 99.7539 0 0 0 0 公司十届董 事会董事 1.04 选举徐宝宁 602,677,733 99.7539 0 0 0 0 为公司十届 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周雪峰 602,677,733 99.7539 0 0 0 0 为公司十届 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司永涛 602,677,733 99.7539 0 0 0 0 为公司十届 董事会独立 董事 1.07 选举何鸣为 602,677,733 99.7539 0 0 0 0 公司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 事 1.08 选举范增裕 602,677,733 99.7539 0 0 0 0 为公司十届 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1 选举杜明为 602,677,733 99.7539 0 0 0 0 公司十届监 事会监事 2.02 选举徐富祥 602,677,733 99.7539 0 0 0 0 为公司十届 监事会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累计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提名、提出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以累计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十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萱、韩伟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西宁特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出席及列席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