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苏豪弘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31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2023-069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1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5,527,9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6.554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姜琳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出租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5,392,482 99.7932 134,900 0.2058 600 0.001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张秋子、祝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