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040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新”)向中国银行申请的人
民币 44,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44,000 万元。
①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44,000 万元,自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重庆高新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44,000 万
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不含本次担
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8,128.16 万元,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5,504.68 万元。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
独立性无影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高新向中国
银行申请人民币 44,000 万元贷款提供全额担保。《保证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
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4,000 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
民币 53.01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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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38.51 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50 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
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30)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
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30 日、5 月 27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培区云汉大道 105 号 6 幢
法定代表人:沈建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销售及租赁,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
划,企业孵化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50,852.86 万元,负债合计 35,796.52
万元,所有者权益 15,056.34 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机构类型:分公司
营业场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50 号
负责人:罗媛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4,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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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4,000 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业务,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经营需求。
2、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新增贷款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
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六、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年
度担保计划。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各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具备
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担保计划中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公司全资
及控股子(孙)公司,其贷款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
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进行融资担保,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
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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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
计为人民币 268,128.16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的 36.25%,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5,504.68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11.5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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