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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湖高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说明2023-10-2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将公
司持有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66%股权转让给关联
方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建投投资以现金方式支付
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出售,且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
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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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说明》的签章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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