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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湖高新: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2023-11-25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113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交
易方式向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出售其所持湖北省路桥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66%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
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
函【2023】336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武
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摘要。

     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
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章节                                             修订内容
                     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
                     债”的议案》。上市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实施“东湖转债”赎回暨摘牌事项。
 重大事项提示
                     因此,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程序。在“三、本次交易
                     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修订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的相关内容。
                     在“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中对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和必要性进行了补
第一节 本次交        充披露
    易概况           在“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中对继续持有剩余股权的考虑与后续安排进行了补
                     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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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113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
                     债”的议案》。上市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实施“东湖转债”赎回暨摘牌事项。
                     因此,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程序。在“五、本次交易
                     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修订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的相关内容。
                     在“一、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概况”之“(五)收益法评估情况”之“1、营业收入
                     预测”中对近三年标的公司主要项目名称、项目进度、收入确认情况以及营业收
第五节 标的资        入与中标情况及在手订单的具体变动关系进行了补充披露
产评估作价基         在“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之“(六)定价公
    本情况           允性分析”之“2、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比较”中对可比公司经营情况、可比公司
                     及标的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份额、盈利能力、资产规模情况、估值情况进行了补
                     充披露
                     在“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之“(五)本次交易有
第七节 本次交
                     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
易的合规性分
                     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中对本次重组后主要资产具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
      析
                     经营能力进行了补充披露
                     在“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
                     资产结构分析” 中补充了标的公司合同资产对应的主要项目情况、标的公司已完
                     工未结算项目金额长期较大且增长较快的原因
第八节 管理层        在“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5、
  讨论与分析         利润表其他科目”中补充了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具体情
                     况、2023 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减值计提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对上市公司剩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本
                     次交易所获得资金的使用安排等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在“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自查情况”中对相关人员和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
第十二节 其他        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重大事项           在“十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管理情况的说明”中补充披露了草案披露前筹划重
                     大事项的具体过程、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
                     单情况

     除上述修订和补充披露之外,上市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
善了少许数字或文字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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