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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7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对公司和全体股东以及
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
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
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汉明(签字):_______________




戴正清(签字):_______________




曹 龙(签字):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6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汉明(签字):_______________




戴正清(签字):_______________




曹 龙(签字):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6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汉明(签字):_______________




戴正清(签字):_______________




曹 龙(签字):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