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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11-03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 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3-104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管理人;
    2、会议方式: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 112 号当代中心 11F,公
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2023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
    7、会议主持人:管理人代表。
    8、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0
名,代表股份数量为 298,178,5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4%;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26,929,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36 人,代表股
份数量为 71,248,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王洲和谢舒娅列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决议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
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97,135,849       99.65     1,042,700       0.35           0      0.00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0,978,003        98.87     1,042,700       1.13           0      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王洲和谢舒娅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3 年 6 月 5 日,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
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 2023-061 号)
    (二)公司本次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
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三)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
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四)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62,353.82 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
《上市规则》第 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如公司出现《上
市规则》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
见公告:临 2023-048 号)
    (五)若本次重整得以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预计将发生
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联投城运,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湖北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
武汉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
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