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2023-12-28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 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3-125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
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鄂 01 破 17 号之四],武汉中院裁定
确认《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
划》”)执行完毕。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3 年 6 月 5 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鄂 01 破 17 号],裁定受理天风
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详见公告:临 2023-061 号)
    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管理人与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
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
议》。(详见公告:临 2023-098 号)
    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第二次债权人会
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
见公告:临 2023-103 号、104 号)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鄂01
破17号之一],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共计人民
币60,100万元。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83,093,123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 2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457,732,808股股票,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0日(详见公告:临2023-121号、122号)。
2023年12月21日,公司通过查询获悉,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相
关转增股份均已登记至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与债权
人证券账户。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武汉中院提交了《关于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以下
简称“监督报告”),报告了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完
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提请武汉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3)鄂01破17号之四]《民
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武汉中院经审查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
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
行。”在管理人监督下,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完成重整
计划规定的投资款收取、股票划转、现金清偿或提存、留存、信托计划协议签订
等事项,重整计划的执行符合执行完毕标准。管理人申请确认武汉当代明诚文化
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
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通过在重整程序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重整投
资人提供资金支持等措施,将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经过公司初步测算,本次重整将对公司2023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
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使公司
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如公司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二)如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且
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公告编号:临2023-089号、120
号)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
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