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维科技术 股票代码: 60015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东文 住所及通讯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3 年 7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减持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释义 维科技术、公司、上市公司 指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东文 一致行动人 指 李婷,系杨东文配偶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维科技术上市以来,自2022年9 月2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745,500股,占维科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术股份总数的1.48%;自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 月 21日期 间, 通过集 中竞 价方式 累计 减持股 份 4,694,900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0.89%;李婷 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 , 通 过 大 宗 交 易 减 持 股 份 3,403,700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0.65%。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杨东文 性别:男 国家:中国 在公司任职: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二、 一致行动人——李婷 李婷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之配偶,根据《收购管理办法》杨东文与李婷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李婷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婷 性别:女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婷女士除持有维科技 术0.19%的股权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维科技术的股份的目的是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 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维科技术控制权 发生变化。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杨东文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维科技术股份 36,686,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8%;李婷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以其他方式, 取得维科技术股份 4,40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日期为:2023 年 7 月 21 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册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持有股份 36,686,775 6.98 24,246,375 4.62 杨东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686,775 6.98 24,246,375 4.62 持有股份 4,403,700 0.84 1,000,000 0.19 李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03,700 0.84 1,000,000 0.19 合计持有股份 41,090,475 7.82 25,246,375 4.81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090,475 7.82 25,246,375 4.81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 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 6 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由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转让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减 少,累计变动减少至 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 2,249,000 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 0.43%;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770,000 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 0.15%;自 202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减持股份 3,000,000 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 0.57%,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 1,726,500 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 0.33%;自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 4,694,900 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 0.89%;李婷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通过大 宗交易减持股份 3,403,700 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 0.65%。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股) (%) 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 2,249,000 0.43 2022 年 9 月 30 日 股 人民币普通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24 日 770,000 0.15 股 杨东文 2022 年 12 月 27 日至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 3,000,000 0.57 2022 年 12 月 29 日 股 人民币普通 大宗交易 2022 年 12 月 30 日 1,726,500 0.33 股 人民币普通 李婷 大宗交易 2022 年 12 月 5 日 3,403,700 0.65 股 合计 - - - 11,149,200 2.13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 2023 年 7 月 20 日 2,178,300 0.41 股 杨东文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 2023 年 7 月 21 日 2,516,600 0.48 股 7 合计 - - - 4,694,900 0.8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 结以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间(元/股) (股) (%) 2022 年 12 月 集中竞价 16.949 940,000 0.18 27 日 集中竞价 2022 年 12 月 15.743 210,000 0.04 杨东文 28 日 集中竞价 2022 年 12 月 15.967 1,850,000 0.35 29 日 2022 年 12 月 大宗交易 14.290 1,726,500 0.33 30 日 合计 - - - 4,726,500 0.90 2023 年 7 月 集中竞价 8.1524 2,178,300 0.41 20 日 杨东文 2023 年 7 月 集中竞价 8.0162 2,516,600 0.48 21 日 合计 - - - 4,694,900 0.89 除上述情形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 225 号 20 楼 电话:0574-87341480 传真:0574-87279527 联系人:黄青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4 日 一致行动人:李婷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4 日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宁波市柳汀街 上市公司名称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225 号 20 楼 股票简称 维科技术 股票代码 6001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杨东文 深圳市宝安区 称 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杨东文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持股数量:36,686,775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比例:6.98%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一致行动人:李婷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403,700 股 持股比例:0.84% 杨东文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持股数量:24,246,375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持股比例:4.62%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一致行动人:李婷 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00,000 股 持股比例:0.19% 1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时间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 否 □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4 日 一致行动人:李婷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4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