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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股份:建发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张家港恒运提供借款的公告2023-06-30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张家港恒运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张家港恒运仓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恒运”)提供借款 1,6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借款利率按《借款协议》签
 订日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拟与张家港恒运、江海粮油签署《借款协议》,向张家港恒运提供借款
 1,6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借款利率按《借
 款协议》签订日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张家港恒运控股股东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粮油”)
 拟提供股东借款 7,200 万元(其中江海粮油超股比提供借款 800 万元)。
     上述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提供借款主要为满足张家港恒运收购江海粮油所持 12 万吨浅圆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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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日常营运资金的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提供借款不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张家港恒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张家港恒运 20%股权并委派一名监事
监督其生产经营,张家港恒运控股股东江海粮油提供 7,200 万元借款(其中江海
粮油超股比提供借款 800 万元),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张家港恒运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
施。
       二、张家港恒运及其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张家港恒运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张家港恒运仓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2740RW2K
    3.成立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4.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宝岛路 1 号 8 幢
    5.法定代表人:蒋志锋
    6.注册资本:8,000 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江海粮油持股 80%,公司持股 20%
    9.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10.张家港恒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54,726.87           8,150,909.72
       负债总额                3,818.36                 0.01
        净资产               8,150,908.51           8,150,909.71
  期末资产负债率                0.05%                     0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48,915.93                1.20
    11.截至公告日,张家港恒运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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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张家港恒运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张家港恒运控股股东“江海粮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9960D
    3.成立时间:1988 年 12 月 31 日
    4.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 99 号
    5.法定代表人:陈礼华
    6.注册资本:40,100.42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按《食品流通许可
证》核定范围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核定公司
经营的商品:大米(不含对外签约权),粮油制品的仓储、加工、销售;普通机械
销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8.主要股东: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10.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否
    11.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江海粮油拟超过其持股比例为张家港
恒运提供股东借款。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
    2.金额:张家港恒运向公司借款 1,600 万元,向江海粮油借款 7,200 万元
    3.利率:按协议签订日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4.本息偿还:张家港恒运在归还江海粮油800万元借款本息后,应分五年向
公司、江海粮油分别偿还借款本息,每年应还款金额分别为公司、江海粮油借款
本金的五分之一及当期相应利息。
    后续公司与张家港恒运正式签署《借款协议》时,如果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发
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提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已向张家港恒运委派一名监事监督张家港恒运的生产经营,公司在本次
提供借款的期限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监督,本次提供借款事项风险可
控。公司将密切关注张家港恒运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就可能发生的

                                      3
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张家港恒运其他股东江海粮油向张家港恒运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江海
粮油超股比提供借款800万元),用于满足其收购12万吨浅圆仓资产及日常运营
资金的需要,公司在本次提供借款的期限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张家港恒运提供借款,是出于张家港恒运收购12万吨浅圆仓资产的需
要,有助于其继续推进仓储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提
供借款期内有能力对张家港恒运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监督,提供借款的风险可控。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
    七、累计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借款后,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总余额为88.1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5.07%;其中对外借款总余额中的86.04亿元均
为公司地产业务子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项目公司提供的借款;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对外借款。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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