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建发股份关于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12-06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119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额
度预计的议案》:为支持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
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计划 2024 年向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
贷款,下同),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具体如
下:
一、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
1.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下表中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额度如下:
提供财务 授权最高财务资助余 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
接受财务资助方类别 财务资助对象
资助方 额(亿元人民币) 度(亿元人民币)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联发集团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厦门鼓浪屿投资发
1 0
有限公司 中包含厦门建发集团 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人。
1
厦门紫金铜冠投资
关联参股公司 3 0
发展有限公司
建发股份 张家港恒运仓储有
参股公司 0.16 -0.84
(含全资 限公司
/控股子 参股公司、关联参股 其他建发股份(含
公司) 公司及其他根据相关 全资/控股子公
10 10
规定需要审议的财务 司)的子公司和参
资助方类别。 股公司
注 1:公司 2024 年拟为关联参股公司紫金铜冠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3 亿元,新增财务
资助额度 0 亿元,该事项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为紫金铜冠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118),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向其下属子公司厦门鼓浪屿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1 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注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张家
港恒运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张家港恒运仓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1,600 万
元,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借款利率按借款合同签订日五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2.鉴于房地产开发采用项目公司开发模式,在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
本金通常无法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
短期的股东投入(借款)。2024 年,公司下属地产子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和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
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项目公司申请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
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和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项目公司申请提供
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财务资助
仅用于主营业务;
2
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
的财务资助,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2)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和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单日最高余额如下:
授权最高财务资助余 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
提供财务资助方 财务资助对象
额(亿元人民币) 度(亿元人民币)
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 参股项目公司 170 0
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 参股项目公司 70 0
合计 240 0
此外,为减少资金占压,按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可以按照权
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并形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项目公司与合作
方股东的资金往来,该往来系行业惯例及经营需要。
3. 公司本年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暨收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美凯龙”)控制权事项已完成,截至目前,美凯龙及其控股子公
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支持美凯龙联营合营家居商场以及开业委管商场
等经营所需,美凯龙及其控股的子(分)公司将向联营合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以
及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2024 年度内,美凯龙拟对下表公司新增
财务资助的额度如下:
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提供财务资助方 财务资助类别 财务资助对象
(亿元人民币)
广州红星美凯龙世
联营合营家居商场项
博家居广场有限公 0.05
美凯龙或其控股子 目公司
司
(分)公司
开业委管商场合作
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 1
方
合计 1.05
注 1:向联营合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该类型借款的债务人为公司合营联营的家居商场项目公司,相关借款系项目公司各股
3
东根据约定按各自持股比例所借出、用于项目公司建设及经营的款项。
注 2:向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借款
该类型借款的债务人为公司已开业的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对于委管项目,通常商户
缴纳的租金、押金等款项由委管项目管理公司收取并在短时间内形成一定的沉淀资金。部分
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可能因其资金需求需提前预支商户的租金/押金。
注 3:美凯龙委管商场合作方数量众多,无法预计具体的对象及金额。
上述美凯龙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具体情况亦可详见美凯龙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议案所需决策程序
在上述提供财务资助的范围以及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
权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
情况审批确定具体借款条款;
2.同意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方实
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审批确定具体借款条款;
3.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提供财务资助相关
事宜履行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供借款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作废。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
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
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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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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