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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思特奇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4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思特奇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我们作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个人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对公司子公司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云信投资”)协议受让思特奇 5.01%股份并控股思特奇

事项及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思特奇暨关联交易事项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与

思特奇的能力,提升数字科技业务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交易定价综合考虑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估

值情况及市场案例情况,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云信投资协议受让思特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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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1%股份并控股思特奇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本次变更是由于公司原年报审计业务团队已离开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加入北京大华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国际”),

大华国际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我们认为大华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

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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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思特奇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卫军            朱       玉         钱红骥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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