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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2023-07-01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3-040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董事会获得回购 H 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和 2023 年度第一次 A 股及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和市场
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
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 H 股总额 10%的 H 股股份。若
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
购的 H 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
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
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
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
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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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
       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 949 号
    收件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郭翼飞
    邮政编码:273500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537-5383311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537-5384231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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