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3-03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股份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志华持有公司 42,246,09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907%;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陈爱莉持有公司 1,696,266 股股份,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237%;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赵永春持有公司 128,511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018%。 ●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情况: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出于个人 财务需求,计划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949,701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其中,股东赵志华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11,104,924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55%。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结果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收到持 股 5%以上股东赵志华发来的《减持股份结果确认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 司股份为 2,193,600 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1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 爱莉、赵永春的减持计划(详清见公司公告临 2022-067 号),拟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2023 年 1 月 9 日至 2023 年 7 月 9 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949,701 股。鉴于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减持股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赵志华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4,419,694 6.2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44,419,694 股 陈爱莉 其他股东: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 1,716,266 0.24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1,716,266 股 赵永春 其他股东: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 128,511 0.01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128,511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陈爱莉 1,716,266 0.240% 赵志华妻子 第一组 赵永春 128,511 0.018% 赵志华弟弟 合计 1,844,777 0.258% — 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一)持股 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减持完成情况 当前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例 2023/1/9~ 未完成: 赵志华 2,173,600 0.304% 集中竞价交易 6.28-6.97 13,874,915 42,246,094 5.907% 2023/7/9 8,931,324 股 2023/1/9~ 未完成: 陈爱莉 20,000 0.003% 集中竞价交易 7.28-7.28 145,600 1,696,266 0.237% 2023/7/9 1,696,266 股 2023/1/9~ 未完成: 赵永春 0 0%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128,511 0.018% 2023/7/9 128,511 股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