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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23-06-28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3-04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租赁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该融资额度包含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的《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所规
定的融资额度和期限范围之内。
    (二)本次事项已经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 4 次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067083X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32 楼 3205F 室
    法定代表人:孔令夷
    注册资本:1,320,949.032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
保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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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序号                     股    东                        持股比例
    1    浙江鸿鹄半导体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89%
    2    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69%
    3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8.17%
    4    湖南省财信新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5%
    5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27%
    6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6.66%
    7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46%
    8    西安高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46%
    9    青岛甲天下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7%
  10     其他股东                                            28.48%
                         合计                              100.00%


    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芯鑫租赁总资产为 590.93 亿元,净资产为 161.18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30.31 亿元,利润总额 4.76 亿元,实现净利润 3.39 亿元,资产负债率 72.7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物:机器设备等
    (二)标的物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及状态:交易前归公司所有。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人: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三)租赁物(标的资产):机器设备等
    (四)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芯鑫租赁,
并回租使用,租赁期内公司按合同约定向芯鑫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五)融资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
    (六)租赁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七)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芯鑫租赁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公司具
有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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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具体融资金额、租赁利率、租金及还款方式等实施
细则以与芯鑫租赁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交易价
格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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