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3-056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振邦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与报告
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半年报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特别规定,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
醒》的要求,半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半年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半年报编
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3
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3 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
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
形。
2、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
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
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
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