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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2023-05-10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7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
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的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公司经营环
境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120,369,226 股为基数,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96,501,809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16,871,035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测
 算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包括股份回购在内的其他因素导致股本
 发生的变化及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3)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80,000.00 万元;
      (4)假设公司于 2023 年 9 月底之前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假设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2 年度持平、增长 20%、降低 20%三种情形分别测
 算;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营
 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7)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假设该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于
 2023 年 6 月实施完毕;
      (8)测算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对比如下:
                                                                2023 年度/年末(E)
                  项目                    2022 年度/年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1,120,369,226    1,120,369,226    1,216,871,035
情形 1: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一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210,676,539.06   210,676,539.06   210,676,539.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96,152,187.97   196,152,187.97   196,152,187.97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9             0.18
                                                                2023 年度/年末(E)
                  项目                    2022 年度/年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9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8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8             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6             4.09             3.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9             3.81             3.67
情形 2: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210,676,539.06   252,811,846.87   252,811,846.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96,152,187.97   235,382,625.56   235,382,625.56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3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3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1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1             0.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6             4.89             4.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9             4.56             4.39
情形 3: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降低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210,676,539.06   168,541,231.25   168,541,23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96,152,187.97   156,921,750.38   156,921,750.38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5             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5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4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4             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6             3.29             3.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9             3.06             2.95
     注:相关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长。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构筑并完善公司
 mRNA 疫苗研发平台,提升公司 mRNA 疫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能力,丰富公司产
 品矩阵,提升公司动物疫病防控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为公司长期持续高质量发展奠
定基础。但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项目收益需
要在建设期后方能逐步体现,因而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
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可能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
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动物 mRNA
疫苗及核酸药物开发项目、动物 mRNA 疫苗及核酸药物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具有良好的市场前
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结合动物疫苗市
场竞争现状及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公司长期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及公司资源禀赋确
定的,有助于构筑并完善公司 mRNA 疫苗研发平台,提升公司 mRNA 疫苗产品研
发及产业化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提升公司动物疫病防控整体解决方案能力,
从而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保持长期稳健的经营发展。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是现有业务发展的天然延续和拓展,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五、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组织赋能与人才发展,深耕动物疫苗领域二十余年来,公司依托
优化组织架构、提升薪酬激励、做实绩效管理,加深培训赋能等方式,通过积极的
人才引进与培养,建立了一支具备群体医学与诊断科学、动物传染病学等多门学科
背景、理论知识全面、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过硬的技术团队,能够为公司主营
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公司也将根据业务发
展需要,继续通过招聘、培训、晋升等方式留任优秀人才,不断增强人员储备,以
维持公司行业领先的专业地位,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联合创新、成果共享的多元化研发模式,持续加大研发创
新力度,不断优化技术平台,丰富产品管线,并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
作,使公司充分获得研发创新和技术融合的国际化平台所带来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优
势,加快了重大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不断突破自主研发瓶颈,巩固公司自身研发
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三大重点实验室,其中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是国内
首家由企业投资建设的规模、功能均领先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具备开展对未
知病、烈性传染病、人畜共患病病原分离、鉴定、培养感染和相关疫苗的研究、评
价能力。此外,公司已建立非洲猪瘟疫苗集成开发平台、反刍疫苗平台等数十个研
发平台,研发立项管线全面覆盖核酸疫苗、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合成肽疫苗等
多种疫苗开发技术,可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研发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撑。
    (三)市场储备
    公司主要产品均以达到国际质量标准,其中口蹄疫疫苗、猪圆环疫苗、圆支二
联疫苗等多个产品质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在国内规模化养殖企业中得到
广泛认可,形成了“金宇品牌”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作为动物保健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奋斗者
共创未来”的核心价值观,全面解析客户防疫痛点,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疫病防控解
决方案。深耕动物保健 20 余年来,公司已形成丰富稳定的客户资源积累,与牧原
股份、温氏股份、新希望六和、双胞胎集团、扬翔股份等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针对国内养殖行业当前发展特点,为实现对中小养殖场的
更好服务,公司根据多项指标遴选优秀经销商进行深度合作,实现公司渠道下沉过
程中的“最后一公里”和终端客户覆盖率提升目的,为中小养殖场提供了稳定的产品
和服务。
    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产品目标市场区域和目标客户与公司当前产品的市场、客
户结构有一定重合,公司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群体和销售渠道,为项目产品的市
场销售提供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
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聚焦动物疫苗主业发展,始终践行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准则,积极推
动疫苗采购市场化改革,并拥有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鲁氏菌病三大强制免
疫疫苗农业部定点生产资质,研发工艺、产品品质和生物安全均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将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奋斗者共创未来”的核心价值观,依托动物生物安
全三级实验室(ABSL-3)、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农业部反刍动物生物制品重
点实验室三大实验室研发平台,不断紧跟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搭建家畜“产
品+方案+服务”三位一体智慧防疫体系,增强客户服务能力,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
市场地位,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稳步推进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在现有业务基础上,
抓住行业发展和技术发展契机,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完善产品结构,具有良好的
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
会继续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本着谨慎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落地,积极调配资
源,早日实现 mRNA 疫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期尽早达到预期效益,增
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的利用,防范募集资金使
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
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
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障股东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
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生物股份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未来,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科学
规范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保障股东利益。
七、相关承诺主体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
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人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第
一大股东生物控股,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承诺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行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2、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
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
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
关管理措施;
    4、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
者的补偿责任。”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已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