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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2023-05-25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
                         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宇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
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宇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2023 年 3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1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
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
际 参 与 首 次 授 予 份 额 认 购 的 员 工 共 335 人 , 缴 纳 的 认 购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85,031,000.00 元,对应股数为 29,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5%。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9,70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6.23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9,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5%,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为 3,301,600 股。至此,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首次授予份额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根据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48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
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标的股
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
司公告首次授予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持有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一
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的授予应在 2024 年内完成,超时未授予的预留
份额失效。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安排预留份额的认购及过户事
宜。
   公司将持续关注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