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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3-06-3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福建福
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公司的
有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我们同意提名
杨韬先生、陈仁强先生、刘开进先生、林家迟先生、陈勇先生、吴腾韬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2、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
同意提名李孟尧先生、陈佳俊女士、林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