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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能慧充:绿能慧充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3-050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十一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的方
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
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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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激励对象的基本
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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