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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5-1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169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1-4
       情况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0011696 号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
资环”)编制的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再资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再资环《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中再资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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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3]0011696 号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再资环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再资环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次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再资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再资环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王力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尹传松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 (2016)2967 号)核准,于 2017 年 4 月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了 69,749,006 股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62,435,909.78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494,812.3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4,941,097.39 元。
    截至 2017 年 4 月 17 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
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指定
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天运
〔2017〕验字第 90028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 454,941,097.39 元,另外,公
司募集资金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7,327.33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0.00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
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息 47,327.33 元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内部决策全部补充了流动资金。上述专户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注销完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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