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海航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3-12-13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属公司日常生
产所需,其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方交易定
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
性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4 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出售飞机航材的议案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单位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此次交易依据第三方评估报告定价,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形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出售飞机航材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戴新民、朱慈蕴、张晓辉、吴成昌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