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9-22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80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 被担保方 简称 备注
1 新疆天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天番食品 公司控股子公司
2 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番茄 公司全资子公司
3 新疆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天沣物产 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2023 年 8 月担保发生额 截止 2023 年 8 月 31 日担保余额
天番食品 3,680.00 13,719.19
新疆番茄 8,900.00 8,900.00
天沣物产 1,659.37 1,659.37
合计 14,239.37 24,278.56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预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1)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粮牧以及控股子公司天番食品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76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详见 2023 年 7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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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8月担保进展情况
被担保单位 融资借款期限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2023.8.31-2024.8.27 1,760.00
天番食品
2023.8.10-2024.8.6 1,920.00
天沣物产 2023.8.31-2024.8.30 公司 1,659.37
2023.8.2-2024.8.1 7,000.00
新疆番茄
2023.8.29-2024.8.17 1,900.00
合计 14,239.37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均为:
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天番食品、天沣物产、新疆番茄基本情况详见 2023 年 7 月 18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预计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天番食品提供担保的协议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463)、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047)
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
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
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为天沣物产提供担保的协议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WB220000010202300821BZ0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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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贷
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
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三)为新疆番茄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033)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301000019-2023 年焉耆(保)字 0001 号)主
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
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
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
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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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
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供的担保。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
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
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18 日披露的临 2023—057 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83,801.48 万元,均为公司与控股
子(孙)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余
额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6.44%。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463)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047)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WB220000010202300821BZ01)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5033)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301000019-2023 年焉耆(保)字 00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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