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92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2 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
亲自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 48 号小区冠
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保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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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
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我们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
同意:1. 下述公司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为前次新
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棉业”)、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泰
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
追加担保方,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 公司已审议的预计担保 本次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
号 公 司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其他担保 新增担保方 预计担保额度
1 银通棉业 2.1 0.6 冠农棉业 3.5
2 冠农棉业 3.6 0.6 银通棉业 6
3 顺泰棉业 0.3 银通棉业 0.5
合计 6 1.2 10
追加担保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计算本次预计增加担保总额 4 亿元,
除此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可以在增加后的总额度范围内,将担保额度在上述
被担保的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公司
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调剂的担保额度;
2.银通棉业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为新疆万德利棉业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德利棉业”)、新疆达丰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
丰棉业”)、新疆天鹰鑫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鹰鑫绿”),按持股比
例提供不超过 3.744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将其持有的万德利棉业、达丰棉
业、天鹰鑫绿的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如下(单位:亿元):
序 银通棉业 总担保额度 本次银通棉业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号 持股比例 需 求 预计担保额度
1 万德利棉业 60% 2 1.2 连带责任担保,并
2 达丰棉业 60% 2 1.2 将其所持的被担保
3 天鹰鑫绿 60% 2.24 1.344 方的股权提供质押
2
合计 6.24 3.744 担保
3.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本次被担保的各
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银通棉业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
额度在本次被担保的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调剂的
担保额度;
4.上述担保事项,担保期限均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 1-3 年,可在担保额度和
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5.本次追加担保方及新增担保事项,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
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
事长进行签批。
6.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超出本次批准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
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新疆红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不超过 2,510.28 万元对流转
的 1.04 万亩土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意授权经理层负责具体办理该项目建
设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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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 13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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