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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1-04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3-07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
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1854),
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人数为 6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19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7 人。
    3、业务规模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71,385.7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3,315.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225.1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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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 38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钢铁行业、机械行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6,492.54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7,260.68 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
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 4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纪律
处分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
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鸿飞,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警锐,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江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2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
务所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
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并对其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
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
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
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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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
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
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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