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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1-30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3-07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金属”)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为鑫科金属提供担保人民币 1,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科金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5,176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10.2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扬子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鑫科金属与扬子银行同日签订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76719122023002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科金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1,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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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法定代表人:胡基荣
    5、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88 号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57.21                 3,228.87
  负债总额                               1,408.91                 1,233.05

  净资产                                 2,248.29                 1,995.82
  资产负债率                                38.52%                    38.19%
                            2022 年度                2023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38,094.60                81,817.15
  净利润                                    -51.71                  -252.48
    7、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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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名称: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债权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方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
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8、合同的生效: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鑫科金属,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
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 22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
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调整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上述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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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鑫科金属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在人民币22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对外提供担
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56.2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资料
   1、《保证合同》;
   2、鑫科金属 2022 年度财务报表、2023 年 9 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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