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在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 易的其他内容不变,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 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未因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