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3-05-0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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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首旅集团于 2021 年 6 月出具《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
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
承诺》,因近日收到首旅日航外方股东来函拟于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后不再与首旅置业合作,因此涉及首旅日航及新世纪饭店事项的原承诺
需要调整。
●为进一步履行《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中涉及
首旅日航、新世纪饭店相关事项,首旅集团拟就其中涉及首旅日航、新世纪饭店
相关事项变更承诺,相关内容如下:
1、对于首旅日航,首旅集团承诺: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后,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不再续签合作协议,首旅日航将于合资协议到期
后履行注销登记手续;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同意续签合作协议,则首旅置业将
于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后 6 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
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
2、对于新世纪饭店,首旅集团承诺: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后,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不再续签合作协议,首旅集团将在首旅日航
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后 3 个月内,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
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提交给新世纪饭店的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若新世纪饭
店董事会通过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则于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管理协议签署。若新世纪饭店董事会无法通过上述议
案,则未来首旅集团能够单方决定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
时,自能够单方决定之日起 6 个月内,首旅集团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
下属公司管理。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后,若外方股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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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置业同意续签合作协议,首旅置业将于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
后 6 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
新世纪饭店同业竞争问题随首旅日航 50%股权转让同步解决。
3、首旅酒店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变更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一、原《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涉及首旅日
航、新世纪饭店相关事项
对于首旅日航,首旅集团承诺:首旅集团无法单方决定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
旅日航 50%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首旅集团将于本说明及承诺出
具之日起 3 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首旅日航 50%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
属公司的议案提交给首旅日航的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若首旅日航的董事会通
过上述股权转让的议案,则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若首旅
日航董事会无法通过上述议案,则未来首旅集团能够单方决定将首旅集团控制的
首旅日航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时,自能够单方决定之日起 6 个月
内,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
对于新世纪饭店,首旅集团承诺:首旅集团无法单方决定将新世纪饭店交由
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首旅集团将于新世纪饭店与首旅日航签署的管理协
议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后 3 个月内,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
属公司管理的议案提交给新世纪饭店的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若新世纪饭店董
事会通过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则于董事会通过
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管理协议签署。若新世纪饭店董事会无法通过上述议案,则
未来首旅集团能够单方决定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时,自
能够单方决定之日起 6 个月内,首旅集团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
司管理。
二、涉及首旅日航、新世纪饭店的承诺内容变更
1、对于首旅日航,首旅集团承诺: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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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不再续签合作协议,首旅日航将于合资协议到期
后履行注销登记手续;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同意续签合作协议,则首旅置业将
于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后 6 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
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
2、对于新世纪饭店,首旅集团承诺: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后,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不再续签合作协议,首旅集团将在首旅日航
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后 3 个月内,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
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提交给新世纪饭店的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若新世纪饭
店董事会通过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则于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管理协议签署。若新世纪饭店董事会无法通过上述议
案,则未来首旅集团能够单方决定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
时,自能够单方决定之日起 6 个月内,首旅集团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
下属公司管理。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后,若外方股东与
首旅置业同意续签合作协议,首旅置业将于合资协议到期(2024 年 4 月 11 日)
后 6 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
新世纪饭店同业竞争问题随首旅日航 50%股权转让同步解决。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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