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化能 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精神,现就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遵循公 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 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出售资 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