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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 2023-021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
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会议审议表决,全票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失效”的规定,为提高公司再融资事项审议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增加上述条款,具体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权:
           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 定 公 司 经 营 方 ……..
           针和投资计划;
             …...
第四十二
条
           (十三) 审议法律、行政(十三)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
           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
           决定的其他事项;     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四)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
第一百三
  十五条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 (十六)依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向特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授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
           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 2023-021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