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华泰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8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度,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
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寇祥河、田国兴、戚永宜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