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聘任席国良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朱宪先生、张中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 裁),聘任徐文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 冯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 董事会上述聘任公司高管等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上述人员符合相关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任职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人 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 独立董事:居晓林、董慧、郑永强(签字)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