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1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广大中小
股东利益的原则,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资料后,
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克集团”)多年来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双方良性发展。美克
集团的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形,
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时,经美克集团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通过,其已为公司向其担保提供反担保。
我们认为,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
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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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薇 马晓军 沈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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