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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08-31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等相关事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
部门。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
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
会”)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正式披露。
    第五条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1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
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
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
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
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
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
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1)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4)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5)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
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
    (六)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第三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七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内
幕信息公开前,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
对外泄露、报导、转送,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不
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
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九条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
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讨论涉及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如果该事项已在市场
上流传并使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动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立即告知
公司,以便公司及时予以澄清,或者直接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证券、统计、审计、核算等工作人
员不得将公司季度、中期、年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向外界泄露和报送,不得在任何
网站上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二条 公司因工作关系需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在提
供之前,经董事会秘书处备案,并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告知函、发送禁止内
幕交易的告知书等方式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以及对违反规定人员的
责任追究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内幕信息议案时,应认真履行职责,关联方
董事应回避表决。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合理理由要求公司提供未公开
信息的,公司董事会应予以拒绝。

                     第四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3
    第十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附件填写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
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
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
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
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应当根据事
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本制
度第十四条的要求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
好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十六条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相关行政部
门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
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
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
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
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
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七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
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或者披露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时,除按照本制度第十四条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
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
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备忘录
涉及的相关人员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4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
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
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两个工作
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公司进行本制度第十七条所列重大事项的,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
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要求公司披露重
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中的相关内容。


                             第五章       处   罚

    第二十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
的,由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解除职务的处分,并且可
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
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
擅自披露公司内幕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美克
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5
      附件一: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证券代码:600337
     姓名(自
                           所在单位                                           知悉内
序   然人、法   所在单位              职务/岗   身份证件号   知悉信息时                知悉内幕信   内幕信息内   内幕信息所
                           与上市公                                           幕信息                                          登记时间     登记人
号   人、政府    /部门                  位          码           间                     息方式         容          处阶段
                           司的关系                                           地点
      部门)




                                                                                                                                     报送日期:
      注:1、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2、内幕信息内容: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3、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4、此表由内幕信息知情人本人并代直系亲属填写,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18岁以上的子女。




                                                                          6
附件二: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证券代码:600337
  重大事项概述:

    交易阶段           时间           地点      策划决策方式   参与机构和人员   商议和决策内容        签名




                                                     7
附件3: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书


               :
   内幕交易是证券监管部门的关注和监管重点。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
定,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前的信息为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
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贵方目前所知悉的本公司的相关信息属于未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相关
监管要求,对贵方重点告知如下:
   贵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的使用范围和内幕信息知
情人范围。
   贵方接触本公司的内幕信息及可能接触到该等信息的相关人员均为内幕信
息知情人,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未披露前,不得泄露报送材料涉
及的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进行内幕交易。
   贵方及贵方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在第一时间
通知本公司。
   贵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条款,如利用所知悉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致使本
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本公
司会将相关材料报送证券监管机构并移送司法机关。
   本公司会将贵方获得本公司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以备发生信息泄露时调查之用。


   特此告知。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
    附件4: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告知函
                 :
   1.按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使用该信息人即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所提供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使用方
在使用该信息时,应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并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使用,并将使用
人登记备案,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利用该信息交易;
   3.使用者违反保密义务,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证券监管机构给与相应
处罚;如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公司将提出法律诉讼,并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告知。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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