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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7-29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3-035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绍兴金冠”)。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绍兴金冠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截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实际为绍兴金冠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 4.92 亿元,上述担
保均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绍兴金冠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签署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绍兴金冠融资授信事宜提
供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截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实际为绍兴金冠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 4.92
亿元,上述担保均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2023 年 5 月 12 日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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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何苏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染料销售;肥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绍兴金冠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末(经审计)     2023 年 3 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9,458.62                    294,229.40
  负债总额                           212,377.24                    226,568.94
      其中:贷款余额                   9,000.00                     26,000.00
  流动负债                           207,004.31                    200,213.85
  归母净资产                          65,584.23                     66,154.47
       项    目          2022 年全年(经审计)    2023 年 1 至 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9,870.44                     45,913.74
  归母净利润                          -1,019.49                        568.1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关于绍兴金冠《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2、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绍兴金冠之间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止
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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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3、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
债权: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各货币折人民币 9,000 万元。
    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
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
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
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虽
绍兴金冠去年亏损,但今年第一季度已盈利,目前该子公司经营正常,担保风险
整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
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
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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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
总余额为人民币 87.43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7.1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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