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1-2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联创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预先收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着客观、
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本次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并由
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
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推动
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
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
业布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朱日宏 陈明坤 黄瑞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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